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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婚姻家庭1个月前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单独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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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渤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首开律师事务所

  •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婚后双方购买,只写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2、婚后父母给买房不见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使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确说明给自己子女,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在实际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证据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次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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