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新余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朝阳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07e4b0523fbb438b892b137fe78a0922

北京-朝阳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请问购房时,销售说参团费5万抵8万,但实际付款时,开发商并没有减免任何费用,请问这属于诈骗嘛?
还有就是这算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嘛

查看史建芳律师的回答

史建芳律师 北京-通州区 北京东燕律师事务所

  • 《广告法》规定: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298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065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0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