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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结婚前,写的男方和女方的名字,婚后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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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宏毅律师 北京-丰台区 北京市京开律师事务所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买房,该房产应为婚前财产。
    婚后,丈夫同意房产证上加上妻子名字,视为丈夫对妻子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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