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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家里在上个月发生了一起非机动车车祸,交警认定我方为主要责任方对方腿骨骨折,需要住院进行手术。我方共垫付医药费至少两万五千多,因对方自身身体有需要老毛病,手术拖延半个月才进行。对方于明日7月10日出院,对方要求我方赔偿对方10万元整。
问题一:此要求是否合理(对方为50-60岁的老年人,工作为清洁工)
问题二:我方应支付哪些赔偿费用,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
问题三:对方声称如果没有10万元赔偿,就要到法院起诉我方。面对不合理的赔偿要求,我方应该怎么做。
非常感谢律师解答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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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