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北辰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山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青岛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6ed9adaf1eed423d9d345875127533c7

山东-青岛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查看孙丛丛律师的回答

孙丛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

  •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无需任何理由。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的规定,解除与试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具备录用条件。否则解聘决定无效。所谓试用期必须是劳动合同约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试用期。如果与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按照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决劳动关系。如果是单位要求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若单位没有支付,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单位再加付50%的补偿金,这样实际上是1.5个月的工资了。若单位支付的加班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加班费应当是平时工资的1.5倍,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加班费,按照规定,还可以要求加付所克扣加班费25%的补偿金。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您好,老人65岁想一次性补交社保,大约交多少钱? 95617人收听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公务员退休后嫖娼会影响工资吗 85091人查看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退休教师嫖娼让抓了对以后的工资有影响吗? 66150人查看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3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