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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行业交流1个月前

超过诉讼期限,可否不通过法律途径,让对方道歉,比如某某因当年做的不当事情向某某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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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烨律师 江苏-常州 江苏常一律师事务所

  • 当然可以,只要对方愿意即可

    1个月前

  • 如果对方在无挑唆情况下,给我一个耳光我可不可以打回去??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二审终审后再审要开庭吗 16536人查看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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