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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婚姻家庭1个月前

如果男方在婚前买房 婚后一块还款,但是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 离婚后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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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博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敢当律师事务所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仍属于夫妻共有。尽管你没有上班,在家看孩子,婚后买房首付是男方还贷也是男方,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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