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阿坝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山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济南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山东-济南经济纠纷1个月前

可以不给父母养老吗,怎么样才可以不给父母养老,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更改姓名需要什么条件。

查看李德刚律师的回答

李德刚律师 山东-济南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 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构成犯罪的,以及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将履行抚养义务作为享受赡养义务的前提,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同样,在赡养老年人这个问题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你好,村委下来收卫生费合不合理,应不应该交 168083人查看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12345如果举报后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13320人查看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有人向我发布了淫秽色情的二维码,这怎么判 56473人查看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3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