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安徽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合肥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和一家公司签订合同,交付58000的代理费用(当时告诉我们是货款,我们提货从这代理费用里面扣除),我们的价格是市级代理,价格是30元一平方,答应我们做两套样板间,公司免费提供材料,我们做完第一套样板间后,第二套样板间要求发货时,公司提出我们样板间不是免费,按照56元一平方进货,而且之前58000不包含货款,要再购买材料十万元后才能返一万元的材料。公司是不是属于欺诈行为,而且告诉我们进货的板材,和材料表上的不一样,当时告诉我们用A材料就可以,再次进货时,说A材料根本不能用,必须得用B材料。我们现在很着急,等于58000打了水漂,可以提起诉讼吗,是在公司所在地还是合同履行地。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帮助人数:29009人 粉丝人数:40622人
帮助人数:11018人 粉丝人数:65027人
帮助人数:421人 粉丝人数:1675人
律师,专利代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咨询师,获会计从业资格
帮助人数:559人 粉丝人数:191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