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京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是房客,在云南昆明呈贡区18年12月份租的房子,在19年7月份租赁合同到期和房东一起验房退房,租赁期间的所有费用已经结清,房东也退了我租房押金。
2020年5月房东打我电话说,租赁期间还有发生的燃气费未交共约1700元,其中约1000元是发生燃气费,其中违约金约700元,要我支付。当时我在19年7月退房时已经在手机APP上缴清燃气费用,我说怎么又冒出来这么多燃气费了,房东告我他们这个小区燃气费是先用后付费,为两个月一抄表,你退房时缴纳的是5月份前的费用,毕竟时隔好几月,那我就说反问应该是我退房后两个月就应该找我呀,然后房东到燃气公司查了我的租赁期间的使用情况,燃气公司还出了一个EXL表单发给我,就说是当时租赁期间使用发生的,目前我不同意支付这部分费用,就算是我租赁期间发生的,为何隔几个月才找我要费用,现在房东要到法院起诉我,我这边需要知道,此费用如何查证是我租赁期间所发生?时隔这么久产生违约金算谁的?房子都退租了,是否合同也相应失效,就算是租赁期间发生燃气费,因时隔之久,房客是否可以拒绝支付?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蔡青律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
帮助人数:311人 粉丝人数:3097人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78人 粉丝人数:3652人
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合规师(高级)相关资质,为当
帮助人数:514人 粉丝人数:7554人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为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承办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61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