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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
想跟您咨询一下,如果丈夫注册公司时碍于公司注册的监督机制,将公司股权一部分注册为妻子股权,实际上妻子并未参与公司经营,且一直处于在外上班状态,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支出也一直是妻子在承担。如果丈夫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超出正常生活所负的债务,法院会如何判处该债务属于夫妻共有,还是一方所属?不知王律师能否帮忙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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