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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债权债务1个月前

2010年高淳区政府在对我村开展以土地换保障过程中,未按照当时区政府文件精神执行,造成我村民笫二年龄段(16至45周岁)人员不合理的保障,村民多次上访无果。可以起诉区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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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志忠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 10年了,为什么早不起诉?建议充分了解政策,在采取措施。

    1个月前

  • 当时征地村民不了解政府文件,政府未将有几种以土地换保障的方式告之村民。当时工作组(村委,镇和开发区联合)自行拟定的保障方式。根据高政发[2006]59号文件笫十条规定,第二第三第四(16周岁后)都纳入职工社会保险,但工作组未将我村第二年龄段人员纳入社保,而是扣除土地补偿款9800元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当村民了解文件后,多次找村委和镇区协商,多次上访无果。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1个月前

  • 问题比较复杂,要从长计议,研讨。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92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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