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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去年开店,临时请人工作一天的哪种,其在工作期间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轻微伤,现在他向法院起诉我店,今年疫情导致店面关门,想请问下,我该负责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该怎么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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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露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规定,零工意外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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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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