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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实施债权转让协议了,也快递通知债务方了。我有以下疑虑请大家百忙中帮忙解释一下:1、债权转让协议受让人是“个人”不是“公司”。可不可转让给个人?。2、对方是央企控股企业。如果他们不同意转让或不同意转让给个人,该转让协议怎么继续履行?是否对债务人继续有效?换句话说将来可以起诉债务方?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闫立波,男,律师,涉及范围包括婚姻家事及继承,经济纠纷、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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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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