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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前妻结婚,生下一男(称作A,已娶妻生子,并组成自己的家庭,拥有独立的户口),两女(均嫁出)。甲与现任妻子(称作乙)结婚,乙带着一男孩嫁给甲,后与甲又生一男一女。甲乙婚后几年,A与甲乙分家,协商约定了一个书面的分家合约,分给A钱、土地和田地,家族人签字见证。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在线的律师们,非常感谢你们的回答建议。一、甲与乙婚后一起赚取的一切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没有独自分配的权利是吗?都必须协商一致是吗?二、共同财产很难划分,是不是甲乙一人一半?三、假设甲去世后,如果有遗嘱的话,是不是只执行属于甲的财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已分家出去的A是否有权利回来争夺甲的财产?如果有权利回来争夺,有什么办法可以根本杜绝这一情况的发生。四、甲乙协商一致,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转移到乙的子女名下,那么转移后的财产所有权是归属子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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