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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我房子卖了三四年了,现在的房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总是给我发律师函,告诉他们已经卖了好多年了,也把现在的房主联系方式给她们了,结果房主电话换了,物业一直说我必须给他们提供现在买主的信息,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我想问一下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当时卖房子他们物业管家都知道,可能是没交接好,没有信息,一直给我发律师函!不知道这样对我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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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丹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向物业发函,回复具体情况,要求物业不得继续发函追索。

    1个月前

  • 答非所问,我是问我有没有法律责任。

    1个月前

  • 如果您出售前没有拖欠物业费的,当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您提及物业一直向您发函,您不胜其扰,因此我们建议您向物业发函回应。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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