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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关键我们合同大概三月份就到期了,公司也没有进行再次签订,这段时间我们的利益没有合同的保障下还能得到保护吗?

查看陈晓华律师的回答

陈晓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1、本案单位将新合同给予员工,员工签字,视为单位和员工都有意愿续签合同,这种情况还未超过一个月,所以不违背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进行催告!
    2、过一个月仍不签订劳动合同,界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从第二个月起算。
    3、如果单位反悔不签订,则视为违法辞退行为,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照半个月支付,但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日期从2008年1月1日起算。
    并且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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