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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公司法务1个月前

你好,原单位于2019年与收购方签订100%股份转让协议,当时好像要求3年业绩兑堵承诺,我作业一名微小股东,与公司一起办理了相关流程。现在2020.6月公司通知去办理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钱未到手,就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吗?(公司说先垫付,后续钱到了扣除)另外问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请问下个人所得税是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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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娜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润杭律师事务所

  • 依法缴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国有控股是国企吗?。。。。。。 23489人查看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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