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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宣传片是大落地窗,实际为普通窗户,合同也是普通窗户。已提前交定金为由给与一定优惠,后期捆绑销售,不买储藏室就不能买楼,而且定金不退,开发商说是销售人员个人行为。
在这样的情况下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不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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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瑞庆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 宣传片作为广告不能被视为要约,实践中多被认为要约邀请,不能作为合同内容约束各方。若已签订载明普通窗户的合同文本,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想要以虚假宣传为由主张欺诈撤销合同是存困难的。对于宣传与实际不符行为及捆绑销售行为可先行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若工商部门认定开发商行为存在违规,对于您后期主张撤销或解除合同会比较有利。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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