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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借了我20万,给我写了借条,并写明了最晚还款日期是2020年7月1日,两年过去了,我联系他他不回,也找不到人,故意拖欠不还,我是不是得在有效期前起诉呀!需要准备什么证明吗,就有借条!还有起诉地点一定要在被告或原告居住地法院吗?能否在就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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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审判机关从业经历,15载法官任职经验,1颗真诚的心,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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