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娄底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东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东-东莞婚姻家庭1个月前

因家暴多年,心里恐惧,想离婚

查看李旸律师的回答

李旸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4、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5、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以上是对家庭暴力如何举证的解答,在家庭暴力离婚的案件中,受害者在中能举出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将会使受害者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相关: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6062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593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1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