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湖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长沙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外公外婆年轻得时候修了2层的房子,当时我外公重男轻女要求两个女儿与儿子签订了我舅舅在扶养两位老人百年归寿后继承遗产,两个女儿不得争财产。8年前我外公去世,外公的儿子舅舅和表弟(舅舅的儿子)于4年前去世,外公外婆的两个女儿一直扶养两老,现在外婆还健在,舅妈(外公的媳妇)对外婆并不好,不愿意扶养外婆,并恶语相加,多年来并不起到扶养老人的责任,现在外婆想立遗嘱,不愿意舅妈继承这个财产,舅妈说不行,所有的财产只能她一人继承,要求我外婆搬走,我外婆想把遗产就给两个女儿,麻烦请问您,现在舅妈有继承权吗?因为有多年前签订的协议,外婆一直是的心结,这次办房产证,外婆想把房子办成两个女儿的名字,可以吗?
戴黎律师 湖南-长沙 上海汉盛(长沙)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1个月前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广西闻名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人身损
帮助人数:7人 粉丝人数:1030人
帮助人数:15人 粉丝人数:1114人
黄龙律师任广西柳州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广西首例帮助电诈受害
帮助人数:289人 粉丝人数:1268人
帮助人数:86人 粉丝人数:149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