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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公司法务1个月前

¥10.00

律师您好,请问我的合同于今年6月2号到期,公司不给我续签了,给我补偿吗?

查看余婷婷律师的回答

余婷婷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但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在20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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