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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诉讼,我是债权人,上诉至二审法院后,在审理过程中我与对方诉讼外和解(没有经过法院制作和解文书,法院人员没有参与和解)。我与对方签了和解协议,对方又加入第三人做连带担保,协议债务履行期限为三年,我随后撤回上诉。请问假如三年到期后对方一旦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我有权以和解协议为依据再提起诉讼吗?连带担保也有效吗?是否有一事重诉法院不受理的可能?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李律师,电话:18855383348,安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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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五年,在芜湖执业,擅长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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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证律师,同时具有专利代理师资质,擅长民商事纠纷案件处理,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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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鹏律师,(微信同号:18133401020)法学学士,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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