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朝阳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民事诉讼案,被告,原告相互构结捏造事实。被告历不到庭参加诉讼自向法院庭前笔录递交应诉,被告向原告出示证据不勿合,而院支持原告请加害第三人,第三人称是被告担保人,第二被参加应诉全部过程,而院执行了第二被告。而在院方归档中存放一份假证据,第二被告要求司法鉴定院方不支持检方还告知第二被告证据不足。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就职于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民商事法律事务,熟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272人
执业专向刑事辩护,代理山西省多起督导组查办案件。为近年来常见
帮助人数:73人 粉丝人数:780人
军转律师,律师执业前是一名有着22年军旅生涯的中校军官,执业
帮助人数:5504人 粉丝人数:8384人
从事执业律师10余年,擅长公司法务、股权纠纷、交通事故、劳动
帮助人数:1730人 粉丝人数:489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