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西城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找中介租了一套小区的房子,租之前跟房主说好是用来给3.40人用来做饭的,业主也同意了,双方签订了1年的合同,采用押一付三的方式进行支付。搬进去之后,我们认为家用的天然气无法满足给3.40人做饭使用,我们就决定使用我们之前我们用的饭店用的那种燃料做饭,还没用呢小区物业说不允许我们用来做饭,我们就联系房主各种沟通调节,一直无法达到我们使用的条件,最终耗时接近一个月,双方决定解约,但是房主认为我们违约,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不租了,只同意退还两个月的房租,我们认为他们无法跟物业沟通到位,导致我们无法正常使用,要求他们退还全部租金。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情况哪边更合理
陈晓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
帮助人数:1138人 粉丝人数:3603人
马会勤,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企业法律顾
帮助人数:1795人 粉丝人数:3716人
帮助人数:79人 粉丝人数:278人
帮助人数:6596人 粉丝人数:832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