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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法院调解离婚已经一年,协议内容是共同财产作为抵扣抚养费。但是房子是婚前我自己先付首付 领证后共同还贷 房产证有他的名字。目前只有这个房子给我了,房贷由我尝还。并没有其他工资等类型共同财产,我现在感觉调理不合理,请问我可以要求重申吗?
陈辉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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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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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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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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