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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神农架林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现在我们处于协商离婚状态,我的丈夫提出离婚,我要求补偿结婚三年多的青春损失费,然后16年底我考到医院的国家编制,因为我丈夫做主放弃了编制,需要他给予我一定的补偿,还有我们17年元旦结婚,17年8月底我生了一场大病,在家休养到19年5月底,我的丈夫除了17年9月至18年2月头,我爸照顾我这几个月期间给了生活费,其他时间都是我在出家里的生活开销,请问这些我可以得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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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华静律师 湖北-荆州 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

  • 以上是有都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提出离婚补偿的情形,但是如果双方协商后你的丈夫愿意给你一定的损失赔偿,那么法律也是不禁止。

    1个月前

  • 那补偿多少也是看他个人意愿是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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