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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房产纠纷1个月前

请问:我在零八年筹建公司过程当中,因为资金不足,我向朋友借款四百八十万,利息二分,零九年因为借款利息付不出,我把公司每年二十四万元以租赁形式租给朋友二十年,整四百八十万,(租赁合同
零九年我又向银行贷款五百万,用我公司的,办公楼,土地使用权证,做抵押,同样银行利息付不出,银行对我公司进行,评估拍卖,我朋友的租赁合同是在银行抵押贷款之前所产生的,
请问我朋友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谢谢解答

查看李焕强律师的回答

李焕强律师 辽宁-丹东 辽宁泽宇律师事务所

  • 租赁合同对你俩而言应当是有效的。但租赁公司并非有名合同,是否等于租赁公司建筑物恐有争议。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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