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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去年10月份领的证,未举行婚礼,感情破裂,现男方提出因当初结婚到南京来,让我赔偿在南京买房子的钱,房子写的他个人名字,未写我名,贷款是他自己在还,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如果我提出离婚是否需要赔偿男方所谓的买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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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诚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众贤律师事务所

  • 不需要,并且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还有你的,具体可以联系我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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