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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看海

广西-南宁行业交流1个月前

¥5.00

2020年2月,广西高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中第八点第3条: 出借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在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可以认定构成职业放贷行为。(请问:10次是指2年内出借资金的次数?还是指2年内起诉至法院的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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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梅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纵华律师事务所

  • 31"

    1个月前

  • 2年如何计算?比如今天是2020年4月19日,两年是指2018年4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还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

    1个月前

  • 31"

    1个月前

  • 比如:我2018年6月有4个诉讼,2019年8月有5个诉讼,如果现在2020年4月19日,我再去法院起诉1件的话,会被认定为职业放贷行为么?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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