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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跟我老公离婚后我负责抚养女儿,他负责抚养儿子,抚养费是一个孩子一个月3000。现在我女儿更大,现在还没有成年,各抚养一个,所以没有互相给对方抚养费。现在我女儿抑郁症,需要住院治疗,我希望男方能支付孩子治病费用的一半,对方不愿意,我如果起诉能赢吗?按照抚养费一月3000,是指需要给一个孩子一个月按照6000抚养,还是一方出时间抚养,另一方出钱,就是给孩子花3000的标准抚养?男方给我儿子没有花到3000,现在我女儿住院,我能要求他支付治疗费用的一半吗?还是说,需要核算一个月3000的抚养费是否够用,不够用再要求男方支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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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诗杰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 3000是平时的费用标准,如果出现较大疾病需要的费用较多则可以要求分摊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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