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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留有一套房产价值180万,有三个儿子,三人写了一个协议,约定一个儿子要房,给其他两个儿子每人折价款60万,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变更成一个儿子的名字,另外两人放弃继承。请问律师,如果办理了这样的公证,那么之前的协议能够对抗公证书吗,继承了房产的儿子如果不给其他两个儿子折价款怎么办?该如何解决?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熟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债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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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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