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融资借款法律咨询 > 浙江融资借款法律咨询 > 杭州融资借款法律咨询
民事起诉状
原告:邱成,男,汉族,1995年
被告一:杭州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盛路1688号明豪大厦805室,法定代表人:滕儒锋
被告二: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云谷路279弄2号814室,法定代表人:金光杰。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间《住宿服务合同》;
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尚欠上海华瑞银行租房贷款4期共计3854.60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9年7月17日签订《住宿服务合同》,原告承租杭州市江干区三卫家园北苑15幢1单元1601室A室2 N房间。合同约定:(1)时间自2019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押金1896元,租金994.78元/月,网费80元/月,水费30元/月;于2019年7月19日,原告在被告业务员误导、引诱下签订《上海华瑞银行租房贷(青客)个人借款合同》,办理了上海华瑞银行12期住宿服务费分期业务,每期950元,分期总金额11376元。且该笔资金发放到青客公司账户。原告租房期间都以偿还贷款方式缴纳房租,现已于2020年4月4日搬离租房,尚余4期贷款应由被告代为偿还。
原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期支付各项费用。直到2020年4月4日,原告因工作原因需搬离住房。原告多次找被告公司的工作管理人员要求退房并取消贷款,被告公司工作管理人员再三拖延。
被告一 (杭州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是被告二(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在与被告工作人员多次交涉未果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送至贵院!
此致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20.4.15
吕迎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
张凤启律师 湖南-怀化 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
田力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昶正律师事务所
王婷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山西正名律
帮助人数:2132人 粉丝人数:3650人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从业三十余年,律所合伙人,业务全面,实战
帮助人数:87人 粉丝人数:1527人
邹双宝,山西华尧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
帮助人数:105人 粉丝人数:963人
律所合伙人,团队合作办案,擅长办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各类民
帮助人数:26人 粉丝人数:142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