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达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股权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股权纠纷法律咨询 > 广州股权纠纷法律咨询

+dbbs

广东-广州股权纠纷1个月前

¥30.00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股权架构的合法性相关问题。假设三层架构,团队激励占15%,合伙人33%,创始人52%。然后团队激励的投票权归创始人所有,这样是否能在法律上行得通?如果行得通,是否创始人就相当于拥有了67%的绝对控股呢?那么这样的形式下,如果后续有资本介入持股,股份稀释后,是否还能拥有绝对控股呢。

查看侯旺律师的回答

侯旺律师 广东-广州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这个要区分表决权和收益权,至于团队激励的投票权归创始人所有可以通过协议和架构来实现。购物能否绝对控股取决去稀释比例。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继承父亲事业,我买了股份,兄妹姐妹有权份吗 717人查看

胡萍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0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