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北京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海淀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我申请对某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是冻结账户)。我冻结的日期是2020年1月19日,金额是146万。现在得知的情况:账户上余额155万,但在我之前该账户上已有两笔诉前财产保全,一笔冻结日期是2019年10月26日,金额125万;另一笔冻结日期是2019年11月25日,金额93万。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诉讼赢了,执行的时候是按三家的比例分配?还是按申请保全的先后顺序分配?我还能拿得到钱吗?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89人 粉丝人数:1287人
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企业
帮助人数:144人 粉丝人数:1216人
帮助人数:709人 粉丝人数:1469人
王晓闻律师,河南邦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郑州从业几年以来,
帮助人数:473人 粉丝人数:177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