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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欠钱不还,还把债主加入黑名单,没有想还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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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露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顶言律师事务所

  •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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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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