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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感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十年前我出轨过,现在是老轨了,他老抓住我十年做过的错事不放,经常怀疑我,现在他出轨了,我有证据,他不但不赔礼道歉,还经常动手打我,我现在想通过法院申请离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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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明昇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当事人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其次,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起诉讼。比如说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都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当事人的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最后,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如果您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只要您满足以上条件,即可携带起诉状、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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