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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房产纠纷1个月前

马律师,您好!我于2019年六月份向一个朋友买了一套农民房,当时双方谈好价格85万,因为太熟就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我就向亲戚借了款、还向银行贷了些款,交给对方54万,其余的尾款双方说好有钱就给清的。可是到了十一月份他说要加20万元,我就觉得不值得买,现在怎么开口要回已付的款来?该要回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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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石律师团1 广东-深圳 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 对方要求加钱等于是合同的变更,对于合同的变更你可以不同意。但是因为你们是口头协议,所以没有证据证明你们当时约定的价款到底是多少。如果确实没有办法继续交易的话,只能解除双方的协议,已付的54万款项全部返还。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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