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威海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山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滨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山东-滨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请问如果是婚前女方买房,婚后男方还贷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谢谢!

查看李菊强律师的回答

李菊强律师 山东-滨州 山东法途律师事务所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个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23961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2279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7659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6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