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四川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成都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疫情期间的实习员工被 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工资应该怎么支付?我是从2019年11月28日到该公司. 试用期通常是三个月,用人单位还设置了单独的7天试用期(没有工资)这是否合理?疫情面对过年放假7天 也是没有工资这是否合理?2月6日开始网课没有到店上班,用人单位按照成都高新区最低工资1780*70%=1246来发,剩余的548元5个月后补发,另外只限在公司上班的同事有补发待遇,2月22日发信息辞退我。从11.28日上班起到现在只发了一个月工资4000元。老师以上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实习期的劳动权利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自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多年的执业中,担任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5人 粉丝人数:169人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尽自身最大所
帮助人数:64人 粉丝人数:7335人
法学专业毕业以来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切实
帮助人数:56人 粉丝人数:417人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23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