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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当初结婚的时候没有房子,住的我爸房子,房子属于宅基地,宅基地也是我父亲的名字。后来平改,我父亲赠予我一间宅基地,分到4套房子,2个偏单,2个独单。现在男方一套独单;女方一套独单;女儿一套偏单;女方和女儿共有一套偏单。女儿今年4月满18周岁。离婚后女儿跟妈妈。当初房子写到女儿名下是她妈妈要求的。现在只有证据证明平改之前宅基地是爷爷的名字,赠予给男方了。现在男方想离婚,可以分到多少财产?最坏的情况是什么?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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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利戈,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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