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
工伤获得赔偿经过的法律程序。
一、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二、工伤认定程序。用人单位或伤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作出予以认定工伤的决定;不予认定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用人单位或伤者不服以上决定的均可以申请上一级人社局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三、工伤鉴定程序。工伤认定被确定以后,伤者就要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四、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伤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评定的伤残等级应该获得的赔偿款数额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受伤的劳动者获得赔偿,工伤赔偿程序结束。如果未达成协议或者虽达成协议但是设有获得足额赔偿,伤者就需要申请劳动仲裁。五、劳动仲裁程序。受伤的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机构依据劳动仲裁法规适用仲裁程序;作出劳动仲裁裁决书。六、法院审理程序。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行政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七、法院执行程序。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工伤赔偿的主体,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用人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只是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相关费用由社保和公司协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