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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婚姻家庭1个月前

老婆跟我离婚了,她把我的联系方式都拉黑名单了,我又想孩子哪怕不能见面,也可以打电话跟小孩说说话,这样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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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初华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
    一、先进行协商:您与女方离婚后,如果由女方抚养孩子,您有权要求探望孩子,女方把你电话拉黑,你可以尝上门要求探望,并与女方协商;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的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因此,您有权要求探望孩子。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对方不让您方探望孩子的事实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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