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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母亲患脑血栓先后住院两次,住院期间女儿在医院陪护并支付一部分医药费,弟弟起诉说我们没有支付医药费,说我们不赡养老人,线起诉要求我们姐三个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300元,每人每年支付医药费5000元,自15年生病至今,我们三人均给买生活用品,洗衣、做饭等劳动,逢年过节时还送肉、补品等。此诉讼需怎么写答辩状,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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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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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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