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2016.8.15入职于深圳一公司,面试时候谈好是正规公司,有五险一金。入职后就感觉有点坑。 国庆1---7号都在上班,所谓加班费就是以红包形式发过来,也不清楚这样的加班费怎么算的,其中一项说是加班奖励。电子工资单没有这个体现。这个请问合法吗? 查了下8---15到8---31的社保没有缴,合法吗? 8---15到11---31的公积金没有缴,合法吗,因为我是11--20转正。 另外公司2016.12.20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本人在2017年.1.20内必须办理好离职手续,理由是部门调整。请问这样我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或者说是赔偿。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帮助人数:252人 粉丝人数:1114人
帮助人数:37人 粉丝人数:4300人
本人从事律师行业20多年,精通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各类型案
帮助人数:15人 粉丝人数:657人
南昌资深律师,执业以来处理过数百件案件,在婚姻,刑事辩护,债
帮助人数:4079人 粉丝人数:1323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