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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我家的一亩六分地因父母年龄大交由堂哥种,当时没签协议,每年堂哥家给点粮食,近几年父母来济南看孩子粮食也没要,今年夏天堂哥给了一千块钱。
2、现此地拆迁占用一亩二分多一点,被拆迁部分种的都是小麦,补偿是“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共计11408”。当时母亲住院,父亲陪床,不知情的情况下堂哥去领了单子支了钱。
3、后来堂哥给了母亲5000作为地钱,剩下的自己留作补偿他的青苗费。
4、据了解拆迁政策是,不管地上有无附属物,补偿标准都是一样的。
5、我大体计算了下一亩地最高产1000斤小麦,每斤价格不到一元。这样算下来地上的小麦最多值1300元。
问堂哥补偿多少才合法?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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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春媛,天津云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天津市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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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商事及刑事领域执业多年,尤其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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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天津大学法学院,后于辽宁盛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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