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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碚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10.00

本人工作签订了工作一个月书面合同,时间超过八个小时(早八点到晚七点半),这样的情况算作全日制工还是非全日制工?工资告知我们是按照小时计算,超过八个小时的,周末工作的工时,是否应加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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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丹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钧儒律师事务所

  • 你好,是应当支付的。

    1个月前

  • 具体属于什么劳动合同,要看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1个月前

  • 我们算作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我们有时工作至八点但企业告知我们工作时间只算到七点半是否违法?(中午一个小时吃饭时间公司算作工时)

    1个月前

  • 标准工时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的时间的制度。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因此标准工时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也是各国劳动立法中的重要内容。标准工时制中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这一制度与劳动法的规定有些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显然在这里每周工作时间的上限多了四个小时。如何看待这多出来的四小时呢?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每周超出40小时但不足44小时,且不作为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因此,超出40小时但不足44小时,仍然是延长工作时间。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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