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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疫情相关1个月前

本人为试用期员工,疫情期间,公司按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假期复工时间由2月1日延期至2月10日。我公司领导要求我以请假方式延期至10号,请假期间无工资,2月8日我赶回单位地准备10日的复工,又收到领导通知,要我继续请假,等待复工通知。但请假期间是无工资计算的,我想咨询下是否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对此种情况予以明文规定,非本人意愿的请假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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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翔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德能律师事务所

  •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因防疫需要要求员工请假在家,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情形,公司在此期间应向员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而不能放无薪假。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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