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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某公司担任法人,但从未参与该公司一切活动,仅为了朋友乙挂名,也没享受过该公司的分红等。银行为该公司开具4000万承兑汇票,但是钱被乙伙同 公司高层 或政府高官或银行高层贪污,到期日之后仍有两千多万还不上。银行将公司法人甲告上法庭。法院将其作为刑事案件判决,银行上诉要求变更为民事案件。 在本次事件中,甲并没有得到一分钱也完全不知道事情的发生,但因为法人身份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想问一下,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对甲的判决结果 分别会是什么? 到底是当作民事案件处理对甲有利,还是当作刑事案件处理对甲有利,谢谢!
钟毅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英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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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至今扔担任多加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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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10年,内蒙古威利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交通事故,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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